眼见着,调拨出来的两千玄甲军对鸳鸯阵掌握得越来越纯熟,迟安与兰雪如的大婚之日也是越来越近了。
虽然按照传统,这大婚自然是男方家操办的,但是毕竟如今迟安孑然一身,且兰家父女皆是一心让迟安专注大事,所以说,这一概事宜,反而是兰家在霍竹栗芊二人的配合之下准备妥当的。
迟兰两家皆是大奉国之栋梁,甚至宫中都派了不少人手前来帮衬,再加上迟安素来在未央城中积攒的名声,甚至许多百姓都会前来帮忙做做力气活。
所以,虽然时间仓促,但是却还是准备得面面俱到。
虽然迟安有些过意不去,但每每想要插手做些什么,甚至都会被众人架着离开。
这其中,虽然不少人压根不知道这段时间迟安都在忙活什么,但是所有人的心中都觉得,只要是迟安正在做的事情,那便一定是利于大奉,利于百姓的大好事。
所以,迟安也就无奈乐得做个甩手掌柜了。
就这样,转瞬,大婚之日便已来临。
大奉婚俗倒是不似迟安记忆之中许多前世朝代一般过于死板,一大早出发迎亲时,迟安身着红底黑纹婚服,胯下是轩辕珞新赐的良驹寻梅。
腰悬宝剑,头戴祥云冠,脚踏登云靴,原本就俊朗的面容,加上迟安眼中的一抹英气,衬着这一身行头,见者甚至惊呼星君下凡一般。
那御赐良驹,通体雪白,纤尘不染,唯有四蹄生出明艳的鲜红,除了体型高大不少之外,怎么看怎么觉得与那轩辕珞钟爱的踏雪站在一起颇为般配。
虽令迟安觉得有些尴尬,但奈何这是御赐之物,再加上这马确实是堪称良驹,对于迟安也是有天生的好感,迟安也是十分喜爱,所以便也收下。
哪怕是马的名字,也被轩辕珞强行“赐名”为寻梅。
与踏雪相配。
迟安感到有些无奈,但也只得顺从了轩辕珞的小任性。
此时,寻梅的颈上,也系着显眼的红花,与那鲜明的毛色相得益彰,好不喜庆。
当迟安在薛云、陈百炼,以及霍竹、栗芊二人为首的众家仆的跟随下,行至未央城街头时,围观的、迎接的百姓几乎挤满了整条街道,堪堪给迎亲队伍留出了一条通行的路,其余地方,便都是水泄不通。
许多百姓都带着红鸡蛋、各种果干、糕点,甚至是绸缎等吉祥之物,或是活鸡活鸭,争相送上,足见这么些日子,迟安在这未央百姓之中积累的名望。
这些东西,对于自己来说,虽是微不足道,但是对于那些贫苦的百姓来说,或许便是一笔不小的开销,所以迟安自是不能收下,但即便如此,也是屡屡推让,依旧难以减退这些热情。
“咱们的少主现在可真是出息啊,这未央百姓对您的拥戴,都快赶上当初老爷了!”
陈百炼看着这闹哄哄的场景,也是眉开眼笑,开心无比。
甚至这饱经风霜的脸庞,几乎已经收不回激动的泪水。
“曾经我还没有想到,如今看来,有将军这样的人,大奉才是中兴有望!”
看着眼前的一番景象,薛云亦是心生感叹。
“瞧你们说的,公子做了那么多大好事,百姓又不是傻子,再说了,今后,公子可是还能建更大功劳的!”
听着两人的谈话,栗芊也是心情十分的好。
“如今公子也是有家室的人了,除了建功立业之外,我倒是更希望,公子今后每日皆能平平安安,兰小姐心思如玉,是极好的人,与公子相配,也算得上神仙眷侣了,愿是好人得长生吧。”
霍竹说着,清丽的眸子间,也是噙着盈盈春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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