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节 择剑

作者:皇家平安司 返回目录
    第四节 择剑(1/2)

    残废了三年多的双脚,它居然好了!

    白桃不敢置信地摸了摸自己细瘦的脚踝,那里原本凹凸不平的触感,现在已经变得平滑了。

    白桃忍不住扯下脚上的鞋袜,久不见天日的脚丫白皙的能看到绿色的血管,脚趾一只一只地弯动着,好似十个可爱的小玉豆。

    “你看,我的脚会动了,我不是残废了……”

    白桃仰起头,红着眼睛、抽着鼻子欣喜地对童嵐说道。

    童嵐忍不住把她搂在怀里,轻拍她的后背。

    白桃终于忍不住哭起来,越哭声越大,直到嚎啕起来,哭的上气不接下气。

    童嵐就一直抱着她,像哄小宝宝一样给她抚着背顺着气。

    半晌,白桃才头昏脑涨地停下来,靠在童嵐的怀里,借机把眼泪和鼻涕擦在他的衣襟上。

    童嵐暗自觉得好笑。

    原来那个白桃又回来了。

    白桃揉了揉哭的红肿的眼睛,瓮声瓮气地对童嵐道:“脚好了,可我的揽月回不来了。”

    童嵐叹口气,揽月的残骸被他寻了回去。

    这种灵剑折成两截,不仅仅是折断这么简单,她的灵气也随之消失了。

    揽月曾是是酒中仙——李太白的佩剑。

    那佩剑的原料乃是川地一处高山上的天降陨石,在山巅集千年的月华之灵气,冶炼师和铸剑师们用精炭淬炼了七七四十九天,仍不能让陨石里的金属成型,最后一人恼怒之下灌进去一坛老酒,那金属这才淬炼成型。

    这一块精铁不掺任何杂质,千磨万击后铸成揽月,剑身如一痕月光,皎洁明亮。

    太白十八岁那年,入戴天山大匡山,随当时一位名叫赵蕤的处士学习、交游。

    这赵蕤实际上就是一位川地的剑侠,性格任侠尚义,喜爱纵横之术,对李白很有影响。

    后来李白拜到剑圣裴旻为师,习练了剑仙之术,并得到了灵剑揽月。大半生都佩戴着揽月行走于朝廷与江湖中,性格嫉恶如仇,酷爱行侠仗义,还坐下了一首名传千古的佳作——《侠客行》:

    客缦胡缨,吴钩霜雪明。

    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。

    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

    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

    后来,李白修行有成,某一日在采石江边豪饮,见得水中月美,跳下水去捞月,沉溺江中,一只巨鲸游过来,驮上他,远游沧海,飘然成仙。

    揽月便被他遗留在采石江边,后被剑阁之主得到,藏于剑阁,最后成为了白桃的佩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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