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节 择剑(1/2)
残废了三年多的双脚,它居然好了!
白桃不敢置信地摸了摸自己细瘦的脚踝,那里原本凹凸不平的触感,现在已经变得平滑了。
白桃忍不住扯下脚上的鞋袜,久不见天日的脚丫白皙的能看到绿色的血管,脚趾一只一只地弯动着,好似十个可爱的小玉豆。
“你看,我的脚会动了,我不是残废了……”
白桃仰起头,红着眼睛、抽着鼻子欣喜地对童嵐说道。
童嵐忍不住把她搂在怀里,轻拍她的后背。
白桃终于忍不住哭起来,越哭声越大,直到嚎啕起来,哭的上气不接下气。
童嵐就一直抱着她,像哄小宝宝一样给她抚着背顺着气。
半晌,白桃才头昏脑涨地停下来,靠在童嵐的怀里,借机把眼泪和鼻涕擦在他的衣襟上。
童嵐暗自觉得好笑。
原来那个白桃又回来了。
白桃揉了揉哭的红肿的眼睛,瓮声瓮气地对童嵐道:“脚好了,可我的揽月回不来了。”
童嵐叹口气,揽月的残骸被他寻了回去。
这种灵剑折成两截,不仅仅是折断这么简单,她的灵气也随之消失了。
揽月曾是是酒中仙——李太白的佩剑。
那佩剑的原料乃是川地一处高山上的天降陨石,在山巅集千年的月华之灵气,冶炼师和铸剑师们用精炭淬炼了七七四十九天,仍不能让陨石里的金属成型,最后一人恼怒之下灌进去一坛老酒,那金属这才淬炼成型。
这一块精铁不掺任何杂质,千磨万击后铸成揽月,剑身如一痕月光,皎洁明亮。
太白十八岁那年,入戴天山大匡山,随当时一位名叫赵蕤的处士学习、交游。
这赵蕤实际上就是一位川地的剑侠,性格任侠尚义,喜爱纵横之术,对李白很有影响。
后来李白拜到剑圣裴旻为师,习练了剑仙之术,并得到了灵剑揽月。大半生都佩戴着揽月行走于朝廷与江湖中,性格嫉恶如仇,酷爱行侠仗义,还坐下了一首名传千古的佳作——《侠客行》:
客缦胡缨,吴钩霜雪明。
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。
十步杀一人,千里不留行。
事了拂衣去,深藏身与名。
后来,李白修行有成,某一日在采石江边豪饮,见得水中月美,跳下水去捞月,沉溺江中,一只巨鲸游过来,驮上他,远游沧海,飘然成仙。
揽月便被他遗留在采石江边,后被剑阁之主得到,藏于剑阁,最后成为了白桃的佩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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