朦胧的水雾中,美人轻解罗裳。
待衣服完全褪去,凝脂般的肌肤呈现在铜镜中,似新雪洁白,比绸缎还要光滑。
好美的人儿,就是偷感略重。
宋杳知这一天过得太谨慎了,都没有时间好好观察一下现在的身体。趁着四下无人,赶紧仔细瞅一瞅!
正好浴桶前后各有一面可以三百六十度翻转的全身镜,虽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在浴室里摆这么多镜子。
想到王爷说他晚上不会回来,宋杳知这才放心地脱去衣物。
显然她与谢蘅在这间卧房共同生活了很久。
那个男人虽不在房间里,可处处充满了他的气息,那是一种混合了松木、龙涎香与淡淡檀香的味道,又霸道,又深沉。
宋杳知赤着身子站在其中,感觉一下子就被腌入味了。她娇躯一颤,捂紧了红透的双颊,试图遮掩住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。
但透过指缝,仍可以从镜中看到脸颊上那如霞的红晕。
一低头,又看到身上好多红印子。
腰窝两旁的掌印甚至比自己的手掌足足大了一大圈。
现在宋杳知整个人都红温了。
惊羞之间,她手足无措,一头扑进水桶,咚的一声,溅起一滩绚烂的水花。
宋杳知啊宋杳知,你和王爷都好几年的老夫老妻了,有什么好害羞的!
可她心理上还是黄花大闺女呢!
宋杳知脑袋里像是有两个小人在打架,一个风情万种老司机,另一个纯洁如纸小学鸡,直到她洗好澡换了衣服躺在床上,内心的躁动依然没有平复下来。
原来她和谢云昭一直是小学鸡式恋爱,别说没亲过嘴了,就连拉手的次数都很少。
还是谢云昭实在按捺不住,偷偷地攥她的手,又很快被她拍开。
即便在现代,宋杳知也是母胎单身。
她是孤儿,上大学时为了学费和生活费,一心捣鼓自媒体赚钱,可惜大学没毕业就穿到了古代。
此刻,宋杳知软绵绵地摊着水做的身体,好想说一句话本里的经典台词:
“真是讨厌死这具敏感的身子了。”
一定是天气太热的缘故!
加上环境太陌生,她才会翻来覆去,胡思乱想,难以入睡。
对!就是太热了!
宋杳知想着反正今晚王爷是在书房睡的,自己也没必要再穿着长袖。
她索性解开衣带,脱去外衫与长裤,只穿着轻透的藕粉色挂脖小衣与绸缎短裤,清凉的皮肤露在空气中,让她感到了一丝舒爽。
她重新躺下来,舒服地“啊”了声,睡意渐渐回笼,这才迷迷糊糊地阖上眼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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